https://payment.fesc.com.tw/fespay/s1_011789556990014.jsp(請用會員證上會員編號登入)
執業執照有效期間為六年;領有該執業執照之技師,應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日前三個月內,檢具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執業證明及訓練證明文件,申請換發。(技師法第八條) 即日起,工程會已不再委託技師公會代辦訓練積分及執業紀錄審查,如有換證需求之技師會員,請檢具下列文件,逕向工程會申請。
技師申請換發執業執照,應繳納執照費,並檢具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原執照正本。 (3)技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 (4)執照所記載科別之執業證明及訓練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5)最近半年內正面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式二張。 (6)設立技師事務所,而其執業機構名稱或地址變更者,應檢附變更後執業機構地址得作為辦公室使用之證明文件;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執業機構變更者,應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營利事業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受聘證明文件各一份。 申請書及相關表單、技師個人訓練積分查詢